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11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你在湖北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坐班 ,被撤我部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 。
李*平:
经委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反馈,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许可,住建部公布了一个挂证处罚,原来早在2024年底的时候,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盗用了,否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4月15日
如对本决定不服,李某就在湖北住建厅反应自己的证书在不知情的情况人被某单位使用了,伪造了手持身份证照片复印件 、应该是想着自己是受害方 ,但是住建部最后还是正常处分了……
近日 ,你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处罚理由是 :不坐班、第三十三条规定,
